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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采购条件

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已纳入梅州市梅县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GZGXGCMZ20150003  

2.2项目名称: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2.3建设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 

2.4项目规模:包括畲江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建设(2-3层楼房仅建至正负零)及配套道路绿化;建设规模130亩。畲江园中园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货场检测中心、园区围栏、监控安保系统、出入卡口,园区路网配套绿化亮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围网1.1公里,路网绿化17万平方米。畲江镇中心小学扩建: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操场、道路)、教学设备采购、绿化建设。迁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楼、住院楼、服务楼、配电房、其它配套设施;建设规模54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畲江工业园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操场、道路)、教学设备采购、绿化建设。畲江新农村建设:建设内容为交通路网、村舍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程江河水利工程及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水利河堤加固、市政路网改造、绿化景观建设。程江河段棚户区改造:建设内容为房屋建设、路网配套、环境绿化美化;建设规模50亩。

2.5项目总投资:约14.22亿元。

 2.6项目采购人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7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项目工程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等服务。

本项目属于弱经营性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即由PPP项目公司实行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行为。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其中建设期预计2年,运营期预计3年。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中标人或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与采购人指定授权的公司(下称“授权公司”)合作签订项目PPP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PPP+政府采购服务”模式的承接主体。

2.8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1.2企业性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施工、运营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投融资能力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施工能力的企业。

3.1.3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建质安函[2006]136号和粤建管函[2006]513号精神,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2)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5、6、7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1.5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2010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至少一个投资额在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带有投融资性质的BT、BOT、PPP等项目)

3.1.6资金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以上(含3亿元);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年底总资产(以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为准)总资产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净资产人民币4 亿元(含4亿元)以上。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授信额度必须满足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以上的要求。

3.1.7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2近两年在法院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有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提供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

5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处罚期内);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不能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能有不良行为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否则申请人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817日至2015821(北京时间9:3011:30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除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以外的企业提供)

(6)项目总负责人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5、6、7月>缴纳社保证明。)

(7)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5、6、7月>缴纳社保证明。)

(8)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提供合同复印件)

(9)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格式详见附件三)

(10)提供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以上的银行综合授信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总资产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净资产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以上。(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以上1~10条款要求的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由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5.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名时,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6.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截止时间、预审时间、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6.1 递交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6.2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6.3 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910日上午9时30分。

6.4 资格递交、预审地点: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梅州市门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53-2620198      

 

采购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0753-2881631  

 

 

20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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