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旅游局2015年度闽东北协作区联合旅游宣传推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闽东北协作区联合旅游宣传推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度闽东北协作区联合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1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联系方式:小黄 0591-838275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电话: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预算价 (元) | 投标 保证金 (元) |
1 | 1-1 | 长三角地区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400000 | 24000 |
1-2 | 珠三角地区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 1 | 400000 | |||
1-3 | 东北地区旅游宣传推介项目 | 1 | 40000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旅行社、会展公司、会务会议公司、广告创意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企业单位,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