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刘营伍乡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刘营伍乡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至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刘营伍乡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FDZ2015-021-01)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刘营伍乡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至十标段
2.2项目概况:
刘营伍乡项目区土地治理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0.9万亩,其中包括龙潭庄、赵庄、刘旺言、张庄、周八斗、后宗、前宗、后寺、前寺、曹茂伍、后刘、西刘、前刘等13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等四个方面。
省重点帮扶村治理内容:治理面积为0.4万亩,其中包括长东一村、长北村、长南村、长西村、长王村、长东二村、双庙孟村、田庄、西曹塘村、西刘廷献村、小周村、仉庄、西吉杨村、东王德厚村等14个村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两个方面。
2.3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2.4本项目共分十个标段,其中六至十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六标段:PVC管材采购:Φ200PVC管材1.6KM,Φ110管材111.4KM;
七标段:射频卡控制器246台套;
八标段:潜水泵及配套246台,离心泵级配套4台;
九标段:树苗2万株;
十标段:生物菌肥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标段六、七、八、十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标段九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408室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图纸费用自理。
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标段六、七、八、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9月8日9:30整(北京时间)
6.开标日期:2015年9月8日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34-522254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15624270109 13583468297 0534-6021533
电子邮箱:sdzf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