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JY15-GK019-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1、包号1:人民币2,237,000.00元;
2、包号2:人民币2,414,400.00元。
3、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1 | 医疗设备(一) | 1批 |
2 | 医疗设备(二) | 1批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7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揭阳市揭西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3-559107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