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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开发区虎山路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开发区虎山路改造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开发区虎山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47

2.2建设地点:新泰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本项目为虎山路西段长350米实施全面改造,拆除C30砼沥青路面24cm,拆除地瓜石垫层20cm,下挖土方63cm。新路基处理如下:铺红渣垫层50cm,水泥稳定碎石48cm,铺沥青砼路中粒式5cm,细粒式4cm。东段长330米,铣刨沥青路面后铺装5cm中粒式沥青砼面层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471.06915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同类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泰市青龙路西首

联 系 人:卞瑞伟

电    话:0538-705917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北首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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