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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购办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漯示范采公开(2015)-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面积约39805亩,包括黑龙潭镇。

二标段:面积约19503亩,包括姬石镇。

2、招标内容: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人员、指导和配合入户调查、统计整理摸底情况数据,图标及工具准备、制件基础工作底图,面积计算、公示图表制造、勘误修正、结果确认、立卷归档、成果整理、建立并打印土地承包台账、登记薄,合同经营权证书:负责印制合同、经营权证书、各种到户资料、影像图、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数据库等。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特别要求:中标公司不得分包、转包。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开标时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具有承担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项目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单位应具有参与过类似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或试点的经验(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原件)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开标时查验,复印件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标书领取信息:

   1、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四楼财政局

   3、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自带U盘索取招标资料,索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联系人、电话”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四楼财政局

3、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4上午9:00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4日(星期五)上午9:00整;

    2、开标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95180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0395—3195077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购办

                                             2015年8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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