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泽龙湖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环保局的委托,对大连市甘井子区泽龙湖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INB20150712
二、招标内容:
大连市甘井子区泽龙湖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次采购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 390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强力造流曝气机、浮水喷泉式曝气机、浮田型净水生态浮岛产品的原厂合法有效授权;
6、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室)。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7日14:15时~14:4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7日14: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环保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贞 电 话:0411-62630707-0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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