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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度水文专用设备和耗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度水文专用设备和耗材购置项目已经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管[2015]3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15年度水文专用设备和耗材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259

2.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2.4 招标内容:流速仪检定、水文电动绞车、50KG100KG铅鱼、水面蒸发器、水文缆道操作台、高精度双频测深仪等水文专用设备及耗材的购置。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供货期要求:6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主要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水文电动绞车、水文缆道操作台需具有水利部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5814201582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
    (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主要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
    (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红旗路豫水大厦5005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5814201582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371-655717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红旗路豫水大厦5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371-65350087
传 真:0371-6535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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