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垃圾分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垃圾分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垃圾分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D-I-2015007,计划编号:P-20150612-001139)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成期限
1、项目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垃圾分类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招标内容。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5739200.00元(其中: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费:¥2807200.00元,垃圾分类设备配置费:¥2932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739200.00元(其中垃圾分类处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2807200.00元、垃圾分类设备配置费用最高限价:¥2932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4、完成期限:
(1)垃圾分类设备交货期:自中标第二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1台日处理餐厨垃圾能力5吨的货物的交付、调试及验收,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调试及验收。
(2)垃圾分类处理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续签。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近X年”按照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08月17日起至2015年08月21日止,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8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8日15:00。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42189
采购人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20号二楼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工、胡工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联系电话:0756-2297374-819、817 传真:0756-2297374-800
3、采购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坤;办公电话:0756-893766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户 名: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4000090018170056092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账 号: 444000091018000834422
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