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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车辆拍卖机构采购公告(2015-05-003A)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1: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拍卖机构(项目编号:2015-05-003A)进行采购。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公务车辆拍卖机构,服务期限三年。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详细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拍卖字样);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工作任务:对车辆组织拍卖,提供车辆拍卖场所及无线网络和视频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价款结算等配套工作。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 8月14 日15:00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9月 3日15:00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9- 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9- 07-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C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C4室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经办人:蔡银华           联系电话:(021)68542604     传 真:(021)5838705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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