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窝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石窝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由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拟建的大石窝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5】104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石窝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大石窝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项目(施工)
1.3招标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1.4招标内容: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1.5工程概况:新建文化活动中心,砖混结构,塑钢门窗、铺地面砖、内墙贴砖、部分刷涂料,外墙涂料,PVC板天棚,配套水暖电工程,砖砌围墙,地面硬化。(具体详见图纸)
1.6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大石窝镇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总承包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委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现无在施工程;
2.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8经营状态:在近三年(
2.9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0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
3.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层407室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多于三家(含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李小川、任丽娜、何术朋
联系电话: 010-89368847
传真: 010-89368096
声明:本次招标公告在房山财政、北京财政、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