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海事局趸船建造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地方海事局趸船建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地方海事局趸船建造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JLYFJS-015-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605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地方海事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德惠路105号
联系方式:李古月0431-850711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健0431-8166050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吉林省地方海事局趸船建造项目工程
2.招标编号:JLYFJS-015-021
3.招标范围、用途及数量:趸船建造(三艘)
4.交货地点:嫩江流域大安市港区、松原市哈达山库区和松花江流域德惠市港区
5.工期:合同签订后80天
6.质量要求: 符合内河船舶建造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工程。
7.采购预算:240万元
8.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财政拨款67%;自筹资金33%
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投标企业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三级Ⅲ类(含)及以上钢制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1.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1.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1.1.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1.1.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三级Ⅲ类(含)及以上钢制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资质证书。
1.1.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有效证明文件。
1.1.4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1.5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良好证明文件。
1.1.6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8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1.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1.1.8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1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2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日11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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