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项目编号:AHXZY–HW-2015176)
我公司受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委托,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执行指挥中心拼接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项目预算:1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该企业营业执照上必须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若是经销商(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加生产厂商公章)。
3、生产厂家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国家强制性3C认证、ISO9001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4、参与谈判时,供应商须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采购响应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8: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长江路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
3、报名联系人:钱叶青 联系电话:0566-2096617。
4、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转账或汇款,如需邮寄加收人民币50元/份的邮寄快件费。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 8月24日上午9:3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即谈判地点):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池州市长江路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五、谈判保证金:
1、人民币:3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电汇或转账方式,其它方式不予受理;电汇或转账必须确保在谈判开始前到账。
3、支付方式:必须从供应商账户汇至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请在银行票据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六、谈判保证金及工本费账户:
收款人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池州支行
账 号:5128 0188 0000 36590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0566-209907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叶青 联系电话:0566-2096617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