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经凤庆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CSFQXCG2015(公)013
三.采购内容及期限:医院保洁服务及绿化管护外包;医院洗衣房洗涤业务外包。期限:一年。投标人可到县医院进行现场勘查。(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服务保障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请投标人自行到所在地检察院进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现场提供相关证明;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买公开招标文件事宜
公告发布时间:
报名购买时间:
购买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购买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
七.公开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
(1)交纳截止时间:
(2)金额:13000.00元,壹万叁仟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公开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重点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标将邀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2.投标人在开标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核对。
3.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递标书时单独出示查验。
4.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公布,请投标人注意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临沧市和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凤庆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希诚 联系电话:189883174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师 李师
联系电话:0883-4220008 15087848954 1398836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