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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09: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G2015-16

2.项目名称: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3.招标内容:新立城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包括原有窗户、防水、外墙拆除工程和门窗安装、墙体彻筑及屋面防水工程等。

4.计划工期: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33.309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吉林省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或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2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主要施工简历(2012-2014年度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2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壹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无论哪种支付方式,投标人均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长春晚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4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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