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造价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平顶山高新技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选择造价机构招标项目。
2.2采购编号:GXQ2015- 028 g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含试用期壹年)
2.5项目概况:根据高新区建设需要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对高新区管委会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市政道路、土建施工、园林绿化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国家、部门、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书,确定工程造价服务单位入围6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
3.6.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7.投标人办公场所稳定且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上(含),办公场所是指公司自有或租赁,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租赁合同需同时提供自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相应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01月份以来养老证明);③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取消中标并追究相关责任;④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所有内容原件、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予退还。授权人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及开标有关信息须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芦 工 联系电话:0375-398626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联系人:化女士 联系电话:1307178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