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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XCZB00-1508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其中:宗地一(BS01-03-03):位于天府路以东、同福路以北、康庄路以西、同心路以南;宗地二(BS01-07-02):位于郑信路以东、同舟路以北、天府路以西、同福路以南;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项目包括三个地块,其中地块编号BS31-08-01,大吴路南、吴中路西、大吴西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地块编号BS31-08-02,大吴路南、郑信路西、吴中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地块编号BS31-08-03,大吴路南、吴中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

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内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工作。

  2.4质量要求: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且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验收后90日历天止;

保修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结束至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范围内(地块编号BS01-03-03,地块编号BS01-07-02)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

第二标段::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项目范围内(地块编号BS31-08-01,地块编号BS31-08-02,地块编号BS31-08-03)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无正在监理工程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2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或正在监理的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在建证明。业绩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201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否则无效);

注:投标人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5 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法人授权委托人);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总监、授权代表人缴纳的2014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8河南省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10款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4.1.5 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承诺书;

    4.1.6 企业及项目总监的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7 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6条款的承诺书;

4.1.8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 项目总监、授权代表人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10外地企业的《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11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2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8 13日至2015819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819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则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路39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

联 系 人: 郑工  刘工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真:0371-6397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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