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工程学院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13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实木沙发茶几等家具 | 办公 | 1批 | 556140.00 | 11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工程学院 | 0591- 22863048 | 福州大学城 |
2 | 团体接待沙发等家具 | 1批 | 14350.00 | 100.00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廖丽松
联系电话: 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1@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合同包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合同包2: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有心理咨询服务的营业范围)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合同包1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2符合相关规定,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
8、开标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合同包1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同包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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