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2韩莱线及S329薛馆线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S332韩莱线及S329薛馆线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32韩莱线及S329薛馆线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等投资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14]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省财政投资,出资100%,招标人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BM2015-140,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S332韩莱线莱城区凤凰路口至东沟里段(K105+150-K106+975)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路线长1.825公里,为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29.5米,路面宽28米。S329薛馆线莱城区孙故事至莱芜西出口段(K269+386-K278+026)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路线长8.64公里,设计速度80Km/h,孙故事大桥路以东段路面宽23米,大桥路至新甫路段路面宽29.5米,新甫路至莱芜西出口段路面宽21.5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S332韩莱线莱城区凤凰路口至东沟里段(K105+150-K106+975)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内容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1654米、隔离护栏876米,更换交通标志、道口桩、防撞桶、路面标线、交通岛等安全设施。
二标段:S329薛馆线莱城区孙故事至莱芜西出口段(K269+386-K278+026)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内容增设路面单面波形钢护栏6484米、隔离护栏3000米,更换交通标志、道口桩、防撞桶、路面标线等安全设施。
三标段:为监理标段,负责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3计划工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对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 |
一 | 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1654米、隔离护栏876米,更换交通标志、道口桩、防撞桶、路面标线、交通岛等安全设施。 |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2014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3年内(2012-2014)至少1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 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3年内(2012-2014)1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 |
二 | 增设路面单面波形钢护栏6484米、隔离护栏3000米,更换交通标志、道口桩、防撞桶、路面标线等安全设施。 |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2014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3年内(2012-2014)至少1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 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近3年内(2012-2014)1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总工的任职经历。 |
三 | 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护栏,更换交通标志、道口桩、防撞桶、路面标线、交通岛等安全设施。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试验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近3年(2012-2014)内承担过至少1个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 对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0年公路施工监理经历,近5年内至少有一个担任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驻地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施工标段投标,最多中两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8月 13 日至2015年8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在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1室(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一、二标段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三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芜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 地 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联系人:王犇 联 系人:赵强
电 话:0634-8863002 电 话: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 真:0634-6220809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