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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旅游局旅游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投资合作人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赤峰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投资合作人 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赤峰市旅游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赤峰旅游大厦)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作人采购。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旅游产品销售中心,演艺中心,培训集散中心,民族特色餐饮中心,金融中心,休闲度假中心等6个中心的赤峰旅游总部。经营者自营部分主要围绕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经营、发展,包括特色餐饮区,快捷酒店,金融服务区,娱乐休闲区,旅游企业办公区,商务办公区,地下停车场。
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旅游局,赤峰市旅游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全民所有制企业)。
项目运营模式: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运营并负担费用。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项目实施机构出资8000万元(拥有产权部分1.5万平方米左右),其余2.7亿元资金全部由项目经营者投资。
特许经营年限:10年
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50,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的净资产(截止至2015年6月31日)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3、具备执行本项目的融资能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4、内蒙古境内投资、经营旅游项目的经历; 5、至今没有因为直接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与主要大型项目有关的合同中严重违约; 6、能够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7、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时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7份,并单独密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能证明本企业能力的所有证件或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单位账户保证金直接转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客户回单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刊登,供应商从该网政府采购栏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不再发放纸制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5006室
邮政编码: 024005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李珍
联系电话: 0476-8362787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见磋商文件
账    号: 见磋商文件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旅游局
地    址: 赤峰市党政机关综合楼
邮政编码: 024005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5947068822
201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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