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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055)。

2、用途: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3、简要技术要求: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20173月底前完成开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交项目所要求的成果内容并正式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且验收合格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且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8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何乐斌/黄兢文

联系电话:0750-22866271/0750-3503824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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