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空气加温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委托,就空气加温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561-FE743SZB)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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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加温机 | 批 | 1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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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简要技术要求 | 空气加温机能有效的控制患者体温在最适宜治疗的范围,迅速改善患者低体温状态,增加患者舒适性,提高抢救成功率 | |||
3 | 用途 | 用于术后低体温患者安全加温及保温 |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就投标的货物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 空气加温机 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 空气加温机 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 空气加温机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开标时,该注册证及所投产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7)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9月2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5年9月8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5年9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300,0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联系人:温敏 电话:13923796138 地址: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
联系人:凌勰; 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zgydgjzb_sz@163.com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敏 电话:13923796138 地址: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