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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检察院高清数字审讯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5: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宿松县人民检察院高清数字审讯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5Z-15040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人民检察院高清数字审讯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人: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预算控制价:60万元(含10万元装修预留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宿松县

2、项目规模:采购高清数字审讯系统设备

3、标段划分: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通过省检察院审讯监控联网平台接入测试,符合接入要求;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万元人民币,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号:1309080029200077977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8132015819,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55635019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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