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第6-16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己由豫财综【2014】 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6-16标段的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JSGC-T-2015075;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禹州市范坡、朱阁两镇,涉及范坡镇15个行政村和朱阁镇19个行政村,共79471.81亩;
2.4工程地点:禹州市范坡镇、朱阁镇;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1个标段(第6-16标段),工程内容全部为道路工程;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计划投资:约3000万元。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之一,且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土地整理类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良好,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B级(含B级)及以下等级或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网的信用等级备案证明(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各投标人只能对禹州市2013年范坡、朱阁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1-33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3日至 201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本工程报名:报名期限内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5.3项目经理的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报名后不得更换;如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投标人业绩不满足要求,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其投标将被取消。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
6.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4 - 82297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6 18736018896
监 督 部 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监 督 电 话:0374-8162074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