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大气细颗粒物基准监测技术研究与规范建立-PM2.5监测仪器耗材及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对“大气细颗粒物基准监测技术研究与规范建立-PM2.5监测仪器耗材及备件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541STC60583
2. 资金来源:已落实
3. 采购用途:自用
4. 招标内容和数量:
招标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需求及数量 |
PM2.5监测仪器耗材及备件采购 | 77.4529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 北京 | 特氟龙滤膜70盒、石英滤膜8盒、滤膜保存盒3900只、PM2.5在线监测仪器称重膜26盒、PM2.5在线监测仪器主路滤芯60件、PM2.5在线监测仪器绝缘密封圈60件、PM2.5连续采样器专用真空采样泵4件、PM2.5连续采样器泵维修包3件、PM2.5连续采样器管型熔断器9件等。 |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货物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招标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 8月20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2015年8月18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huxy@sinosteel.com。
1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包括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投标报价30分。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485581
采购人监督电话:010-68717194,010-687172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胡熙尧、周常迪
联系方式:010-62688246、62688241
传真:010-6268825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