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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GXJXZCLC2015-21)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1: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县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XJXZCLC2015-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春莲

项目联系电话:0773-68276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

联系方式:李建国,18290051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春莲,0773-6827677

代理机构地址: 灵川县城灵南路23号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况:

1、工程服务范围:大圩镇镇区总体规划的镇区范围,范围内近期(2015年)人口2.8万人;远期(2025年)人口3.5万人。

2、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近期(2015年)建设规模为1000m3/d,远期(2025年)建设规模为2500 m3/d。

3、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1座,采用IBR工艺,占地4.87亩,总建(构)筑物面积513.09m2;配套管网约10千米;建设综合管理楼、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及征地、道路建设工作等。

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川招投标中心(灵川县城灵南路23号1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2015年1-6月)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代理人和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即人民币48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9月2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城中支行;

帐    号:6600 1200 4199 9000 1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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