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郑财经建【2015】079号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2.2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2.2.3 项目范围:
郑州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中心七系统”:督察指挥中心、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执法业务督察子系统、卫星定位督察子系统、警务评议子系统、可视化督察调度子系统和综合应用子系统,履盖郑州市公安局160个办公场所。主要新增11台服务器、48块硬盘、1760台摄像头、160台NVR、2套数字摄像机、1台防火墙、1台联网网关和2台磁盘阵列等设备及相应平台软件,本项目招标范围是针对以上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3资金来源:财政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2.1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2.3 企业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合同。
3.2.4 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 13日-- 2015年8月 19日 每天上午9: 00-11:00,下午15:00-17:30 (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购买相应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8房间(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温先生 赵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32
传真电话:0371-65928013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
郑州市公安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