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RGG2015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9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
联系方式:李时维 13977596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775-459936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一幢4层共40套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套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要求工期: 280天日历天,定额工期 35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