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NZSQ2015G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敬远
项目联系电话:0452-243357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联系方式:吕敬远 0452-2433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 13836228116
代理机构地址: 铁锋区鑫城苑小区4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备案编号:NZSQ2015G002
- 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齐市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齐市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碾子山区华安厂二级泵站水源地
2.4建筑规模:约6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9月30日
2.7计划投资:约39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2.9工程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07月12日至2015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报名时需带报名表、人员联系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养老关系证明(近三个月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且证企相符)。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7月12日至2015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报名时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1日9时,开标地点为碾子山区住建局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鑫城苑小区4号楼4单元1301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383622811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6日 0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碾子山区住建局一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备案编号:NZSQ2015G002
- 招标条件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齐市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齐市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碾子山区华安厂移交自来水泵房维修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碾子山区华安厂二级泵站水源地
2.4建筑规模:约6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9月30日
2.7计划投资:约39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2.9工程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07月12日至2015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报名时需带报名表、人员联系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养老关系证明(近三个月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且证企相符)。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7月12日至2015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4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报名时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21日9时,开标地点为碾子山区住建局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鑫城苑小区4号楼4单元1301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383622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