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2016年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项目(三)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2016年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项目(三)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B143FG07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2016年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资格项目(三)
三、采购预算:无,但包1-7器材单价必须低于8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号及包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共13个包组。 注: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分包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 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包1-7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包8-1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3、 协议供货服务对象: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 4、 在协议供货期内,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将不定期对协议供应商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执行情况,并对抽检不合格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协议供货要求的,将视情节予以扣罚服务保证金、暂停直至取消其协议供货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本次协议供货不采购进口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本次协议供货器材或灭火剂的制造商。 4. 包8-13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及250ml样品(干粉样品为1公斤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工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62791661 | 电话: | / |
传真: | 83301107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杨先平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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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