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丙烯酸甲酯半实物仿真工厂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采办确[2015]1171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丙烯酸甲酯半实物仿真工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HXZFCG-2015-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丙烯酸甲酯半实物仿真工厂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 采 购 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预 算(万元) |
1 | 丙烯酸甲酯半实物仿真工厂 | 项 | 1 | 400 |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①拥有仿真软件平台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②2012年以来具有仿真工厂项目实施案例;
③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八、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仿真软件平台管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2年以来具有仿真工厂项目实施案例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单位验收合格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万元 整。投标人应于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20406830924500725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方式交纳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与报名资料一同递交;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请在开标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pinghu.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67300103 传真:0573-8528986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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