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原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
2.2 招标编号:原交采2015GB51号;
2.3 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应的勘测工作;其成果符合原阳县整体规划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要求,工程初设规划范围与可研报告相同,并扩大主库区水面面积。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2.6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初步设计;
2.7 勘察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3.5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分,15:00至17:00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4日15:00时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68215229
地 址:原阳县西干道南段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5996696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5号广汇国贸B1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