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2015]322--ZXGK088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濮阳市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大厅施工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3、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办公室、卫生间、信访服务大厅、会议室,建筑面积为506.5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55米。
4、投资计划: 260万 元。【最终决算数额以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增加、减小的数额乘于(中标价/投资计划)】。
5、批准文号:见《濮阳市市级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
6、招标分段:濮阳市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大厅施工工程不分段。
7、建设地点:人民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北80米路西。
8、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24日。
9、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经验三年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5)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7)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总承包施工经验不低于三年,且承揽300万以上建筑总承包工程不低于两项(近二年);中标后,该项目验收合格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执行且扣除履约保金。
10、报名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不存在经济纠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报名地址:无需现场报名,投标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单位: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和忠文
联系电话:0393-4415216
13、招标代理单位: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田小娜
联系电话: 0393-4434522
14、报名注意事项:
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报名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pyszfcgzx.cn打开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⑵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15、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⑴投标保证金:50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到账,开标当天现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⑵开户银行与账号:建行濮阳市黄河路支行 41001504810050004951。用户名: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16、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8点30分。
⑵须同时提交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只需含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服务条款即可)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或光盘)。
⑶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点。
④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开始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三开标室。
17、其他: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18、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郝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开标及标后相关事宜咨询:张女士 、李先生、 郭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3--6661008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
19、信息发布网站:
濮阳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pys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0、递交标书的密封状态和标记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的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三部分用非透明文件袋单独密封,在封签处加盖骑缝公章,注明“于2015年--月-日------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按开标时间填写),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将导致废标。
21、迟交的标书
招标单位将拒绝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标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