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新郑市黄岗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黄岗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222 2.3工程地点:新郑市 2.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报名企业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项目经理资格证、类似业绩合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无行贿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0 日下午17:00时止 6.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谈判保证金:贰仟伍佰元。2015年 8 月 2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 2015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6 日15时30分(具体时间以谈判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8.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9956755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7715639 18539991766 11.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