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20所学校教育督导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邱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20所学校教育督导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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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邱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邱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20所学校教育督导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邱县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20所学校教育督导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BHZB20151034
采购人名称:邱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延广 电话:0310-83995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防路德源大厦24层24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振波 0310-570106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一标段:实验小学、明德小学等4所小学计算机采购
二标段:实验中学、第二中学图书采购
三标段:实验小学等20所小学图书采购
总投资:
一标段:80.5万元;二标段:84.24万元;三标段:60.75万元。
以上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及售后服务质保函。
第二、三标段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2015年年检合格的新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同类供货业绩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有用户联系人及固定电话),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采购配送能力,稳定的供货渠道、固定的物流集散基地、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应的运输组织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应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的单位,持以上资格要求中证件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到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区发展服务中心2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200元,售后不退。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15:00分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监督部门: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10-836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