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龙门石窟研究院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CZB19-1507085
2.2项目建设地点: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
2.3项目规模: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属于主体建筑配套工程,主要包含景观绿化、铺装、附属工程、给排水、浇灌、室外照明、门卫室等项目。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08时30分至2015年8月19日18时,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08时30分至2015年8月19日18时,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递交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门石窟研究院
联 系 人:
电 话:0379-6598134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9-63331006 1800379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