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运动平板、低温灭菌器、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南总队医院的委托,就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运动平板、低温灭菌器、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或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运动平板、低温灭菌器、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2.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 内容 | 数量(台/套) |
1 | 运动平板 | 1 |
2 | 低温灭菌器 | 1 |
3 | 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软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本项目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1、2标段开标时提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第1、2标段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 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留原件);
4.4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5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通过报名后,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8月12日~ 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联系人:杨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25107977 13663828566
如投标人遇到报名受阻或其他需要投诉事项请联系:郭先生
联系电话:15093360125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0
联系传真:0371-86258835
电子邮件:xy653861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