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福昌寺二期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巩义市福昌寺二期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7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福昌寺二期保护修缮工程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巩义市福昌寺二期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巩义市米河镇;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 工程;
6、招标范围:巩义市福昌寺二期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岗位培训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4、企业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报名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的,还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文物保护施工岗位培训证书(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业绩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
地 址: 巩义市永新路101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 系 人: 许先生 徐女士
电 话: 0371-60926170
传 真: 0371-67261777
邮 箱: longhua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