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保温被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保温被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保温被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固(彭)交政采【2015】4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 杰
项目联系电话:153495999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阳县新集乡
联系方式: 兰 杰 153495999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 娟 18209542277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中山街红宝宾馆对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保 温 被 | 1、基本参数:厚度≥3.0厘米,重量≥3公斤/ m2,宽度2米,共分7层,正面表层为防雨雪的牛筋布,上下两层为防雨保温抗拉力强的黑色抗拉力毡,中间为4层纤维线头混纺保温毡;保温率≥75%;断裂强力径向≥1000N,纬向≥1000 N,连续使用时间5年以上。 2、配置标准:保温被正面全部用防水、防晒牛津布制作,不透水、耐老化;外层为强力拉力毡、内层纤维线头混纺保温毡,保温效果好,同时各层之间用无纺布、纱网及拉力网等定型,不起包;保温被两端固定处用防锈金属材料打眼,间距50㎝;保温被绗缝流畅、平整,无褶皱,绗缝起处打回扣,接针套正,无线头、断线、跳针,绗距≤15㎝,线为防晒耐老化线。 3、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投标人应现场提供符合上述参数要求的货物样品。中标人的样品须交采购方留存,以便供货验收时进行核验比对。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投标。
| 平方米 | 25.08万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销许可证(4)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质量保证承诺书原件;(5)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投标人应现场提供符合上述参数要求的货物样品。中标人的样品须交采购方留存,以便供货验收时进行核验比对。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的视为无效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19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