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港大道霞海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国道325线电白马店至博贺新港区新建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处的委托,对茂名港大道霞海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JXMM2015CG-C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港大道霞海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投标上限:不得超出单个包组采购预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2、本项目分2个包组,投标人可选其中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必须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申领税务登记证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包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
5. 包二投标人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止(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格要求2、3(4)、5 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8:30~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三楼开标大厅;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日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道325线电白马店至博贺新港区新建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新福五路南华小区67号(茂名分公司)
邮编:525000
标书售卖、业务咨询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77866转803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77866转802
传真号码:0668-3393186; 电子邮件:szjxmm@163.com;
十三、投标保证金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西粤南路分理处
户 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90 6110 5300 1553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sz-jstar.com
十五、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http:// maoming.gdgpo.gov.cn (茂名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