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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办工业公司2015年12所加固维修学校设备采购(区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办工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12所加固维修学校设备采购(区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12所加固维修学校设备采购(区投)项目

项目编号:XW公2015-1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正丽、张玮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6262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校办工业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89号

联系方式:关老师 0451-825323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华正丽、张玮 0451-8462628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

招标项目的性质

1

一般设备(一)

1批

教学

货物类采购

2

一般设备(二)

1批

3

电教器材

1批

4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一)

1批

5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二)

1批

6

笔记本电脑

1批

7

音体美设备

1批

8

小学实验室设备

1批

9

校园广播系统设备

1批

10

多功能室设备

1批

11

网络教室

1批

12

网络设备

1批

13

校医室设备

1批

14

LED屏

1批

所采购内容较多,技术参数复杂,无法一 一单列,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企业2015年2-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交费的银行凭证原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营业执照包含本次同类经营范围;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5、一般设备需生产厂家投标;6、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可兼投兼中,只能对上述所有标包中的1个包进行投标,且最多中标1个标包;且报名后不允许对已报标包内容进行更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2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库[2006]47号和[2007]3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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