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桥头镇初级中学餐桌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慈溪市桥头镇初级中学餐桌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BH-NB2015-CG006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桥头镇初级中学餐桌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方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方自己负责。)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新城大道164号虞波大厦401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费:400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收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14:30时止。 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桥头镇分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4:30时。 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桥头镇分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2万元,通过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桥头镇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6: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JBH-NB2015-CG006。 收款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基建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桥头支行 帐 号:39545001040001372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6355884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164号虞波大厦401室 联系人:孙玲朗 联系电话:0574-63917271 传真:0574-63917371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慈溪市桥头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559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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