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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5: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监理费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人民币伍拾捌万肆仟陆佰零捌元陆角壹分(¥:584608.61元)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东四头条、流水巷、流水东巷、铁营胡同、铁营南巷、育芳胡同、铁营北巷、德华里胡同、石桥胡同、石桥东巷、月光胡同、仓南胡同12号院、仓南胡同14号院、南门仓胡同、东四北大街400号环境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罗潇、刘源

  电  话:67117194、67193735

  传  真:67173666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检发〔2015〕46号),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4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罗潇、刘源

  电      话:67117194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总监任命书(原件)及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3、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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