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艺术学校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宜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宜阳县艺术学校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宜政采【2015】89号
2、采购内容:
| 设备名称 | 单 位 | 规格 | 数 量 | |
艺术学校 | 一标段 | 教室铁门 | 个 | 960mm*2460mm | 127 |
宿舍门 | 个 | 950mm*2950mm | 50 | ||
二标段 | 学生桌凳 | 套 | 600mm*400mm*760mm(桌) 340mm*240mm*420mm(凳) | 700 |
3、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4、质量要求:合格及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参数。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竟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竞标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货物的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开标时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竟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竞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竞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竞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竞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各标段的竞标文件需分别递交。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1、报名及领取竞争谈判文件时间: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 许 女 士
联 系 电 话: 0379-60622327
招标代理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和国际大厦A座802室
联 系 人: 史女士
联 系 电 话: 15136312023 13027631561
传 真: 0379-6526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