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站集污池及车间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利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站集污池及车间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垃圾压缩站集污池及车间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字2015年3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楠
项目联系电话:139095397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利通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区
联系方式:郭娟 0953-2035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楠 13909539718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压缩站集污池及车间改造(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11:10 至 2015年08月31日 11: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裕民西街29号(市建筑工程公司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审核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总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及性能,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项目。
1.2投标人项目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项目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1.3本次采购内容的投标报价均包含成本价、税金、装卸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投标人的报价应为最终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总价,对于采购内容未提及或未明确的安装附件投标人应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勘查,自行了解,自行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否则则视为投标人已包含所需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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