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学生食堂燃气改造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学生食堂燃气改造工程(第二次)组织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ZHWZ2015-271GC;
2、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学生食堂燃气改造工程(第二次);
3、 项目地点: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4、 项目内容:包含市政接驳,室外拆除及恢复部分;室外、清真厨房、三层厨房燃气管道敷设以及燃气设备安装,不含炉具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零陆拾陆元壹角陆分(¥259,066.16),其中包含预留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元整(¥12,300.00)及燃气泄露报警器系统改造专业工程暂估价壹万元整(¥10,000.00)。
超过上述报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6、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三、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5:00。
2、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2日14:30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15:00整在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公开开标。提前、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参加投标的代表应出席开标仪式。
3、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四、合格的投标人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并提供证明文件;
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 话:850510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饶伟(项目咨询) 3361057/13926947573
邱会芳(标书售卖) 3361010 方欣(保证金事项)3361282
传真:0756-3361190 邮编:519015
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