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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招标公告(HNJY2015-54-9)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7: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招标公告(HNJY2015-54-9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受万宁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万宁市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HNJY2015-54-9

2、项目名称:万宁市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充分利用万宁市各种资源(包括部门信息、历史数据、GIS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建设,确定规范、科学、合理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在取消存量房交易强制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以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为主要征收依据的征管新模式,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便捷、高效、利民。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证书及以上(含三级证书);

4.4在本省建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中心;如投标商为外地公司,须在本省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必须提供1年以上注册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5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

4.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6最高报价不能超过87万元;限价以内为有效报价,限价以外为无效报价。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时间:2015 812日至201581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4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8、标书售价:标书每包100,标书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和我中心联系,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每套50元。标书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0、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591日上午北京时间8:30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91日上午8:108:30。投标截止时间:201591日上午北京时间8: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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