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顺山店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确山县顺山店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025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顺山店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确山县人民政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确山县顺山店初级中学。
规 模:宿舍楼2栋,每栋建筑面积849.99平方米;建筑高度11.25米,建筑层数3层,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工 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2015年建筑业企业标准规定的承揽范围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该工程拦标价低于3000万)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为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至少一份项目经理自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120万元 (含12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签定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书以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且内容完整详实)。
3.3、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12日至2015年 8月 18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或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三金即可)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复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9月7日09时00分
地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确山县政府信息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039629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03968129/18638778877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2015年 8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