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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0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J201508-JTDC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

采购人联系方式:郝卫东    0319-389820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静  0311-85809098

 

采购数量:非接触激光交调设备 8套; 接触式线圈设备6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2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满足以上要求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报名时生产厂家投标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代理商投标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812日至 20158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92900

开标时间:         2015929 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第三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世晓

联系方式:0311-85809098 13383119616

传真电话:0311-8580909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0909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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