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公路管理处2015年全省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J201508-JTDC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郝卫东 0319-3898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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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静 0311-8580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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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非接触激光交调设备 8套; 接触式线圈设备6套 |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 签定合同后20日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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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满足以上要求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报名时生产厂家投标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代理商投标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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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 2015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日9 时00分 |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第三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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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刘世晓 |
联系方式:0311-85809098 13383119616 |
传真电话:0311-8580909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09098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