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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教学实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5-G1-4529-NNHD(重CDE))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7020001)批准,现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实验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4529-NNHD(重CDE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的内容及预算金额:

A分标(原C分标):安瓿洗烘灌封联动生产线1

B分标(原D分标):高效包衣机6台;

C分标(原E分标):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2台、溶出仪(6孔)4台、PH16台、粉碎机2台、玻璃仪器气流烘干器(20孔)2台、台式快速蒸汽灭菌锅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2台、暗箱式三用紫外分析仪2台、阿贝折光仪10台、电子天平(百分之一)25台、脉冲煤气炉8台、除湿机22台、POS收款机8台、冰箱2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A分标:137万元;B分标:135万元;C分标:60.576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8122015819,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13000元整;B分标:12000元整;C分标:5000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2015928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929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929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hdzbgs.com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倍志;联系电话:0771- 5628141联系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

2)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包宇杏;联系电话:0771-5885139;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联系电话:0771-5885139;传真:5885129  (Fax)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系电话:0771-5331544;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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